2009-04-17 00:00
產業創新 台灣將成區域發貨中心
行政院會昨天通過「產業創新條例」草案,明定企業進行研發、人才培訓、在台設立企業營運總部、發展國際物流配銷中心,仍將在年底促產條例「落日」後享有租稅優惠。這項產業創新專法明訂,未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須訂定產業發展方向和計畫,設立產業園區。
因應政府已推動大三通,國外貨主在國內進行簡易加工銷往海外,將給予免稅優惠措施,以吸引跨國大廠將台灣作為區域發貨中心。
政務委員朱雲鵬表示,許多國際大廠頻反應無法成為區域轉運、發貨中心,目前區域發貨中心是15家,新草案通過後,未來預期會快速增加,可改善台灣目前貨運量下滑的問題,行政院長劉兆玄則認為,可進一步讓台灣朝雙營運中心邁進,他裁示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,希望99年1月1日可以施行。
為有效促進產業用地的再利用,提升產業競爭優勢,草案明定產業園區的申請、設置及管理。為了協助產業創新發展,在資金方面有所協助,草案也明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發展基金,除國庫款,其作業剩餘也可以撥充基金運用。
劉兆玄表示,該草案將原有工業區的劃設理念,轉型為「產業園區」,將可提供更彈性的園區編定與開發方式,讓各種產業可以在各類型園區成長,有利加速產業創新。
為避免產業園區開發時,因景氣變動賣不出去,堆高利息成本,造成土地僵化,朱雲鵬表示,產業創新條例明訂,政府可利用公權力徵收土地後,再與開發商進行契約約定、合作。
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,產業是指所有行業別,不只是製造業,包括農業、工業和服務業都適用,除了各主管提出產業發展計畫外,地方政府也可配合提出。
因應政府已推動大三通,國外貨主在國內進行簡易加工銷往海外,將給予免稅優惠措施,以吸引跨國大廠將台灣作為區域發貨中心。
政務委員朱雲鵬表示,許多國際大廠頻反應無法成為區域轉運、發貨中心,目前區域發貨中心是15家,新草案通過後,未來預期會快速增加,可改善台灣目前貨運量下滑的問題,行政院長劉兆玄則認為,可進一步讓台灣朝雙營運中心邁進,他裁示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,希望99年1月1日可以施行。
為有效促進產業用地的再利用,提升產業競爭優勢,草案明定產業園區的申請、設置及管理。為了協助產業創新發展,在資金方面有所協助,草案也明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發展基金,除國庫款,其作業剩餘也可以撥充基金運用。
劉兆玄表示,該草案將原有工業區的劃設理念,轉型為「產業園區」,將可提供更彈性的園區編定與開發方式,讓各種產業可以在各類型園區成長,有利加速產業創新。
為避免產業園區開發時,因景氣變動賣不出去,堆高利息成本,造成土地僵化,朱雲鵬表示,產業創新條例明訂,政府可利用公權力徵收土地後,再與開發商進行契約約定、合作。
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,產業是指所有行業別,不只是製造業,包括農業、工業和服務業都適用,除了各主管提出產業發展計畫外,地方政府也可配合提出。
物流業 | 聯合李順德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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